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业主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采矿权范围变更的意见》(甘资矿函〔2022〕60号)的相关要求,为了完成红会第一煤矿采矿许可证(采矿权范围)变更工作,需编制红会第一煤矿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4服务期限: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2022年10月前完成); 2.5招标范围: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采矿权范围变更的意见》(甘资矿函〔2022〕60号)的相关要求,为了完成红会第一煤矿采矿许可证(采矿权范围)变更工作,需编制红会第一煤矿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第一标段:《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红会第一煤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 第二标段:《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红会第一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项目; 第三标段:《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红会第一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专业高级职称,且熟悉煤矿地质勘探、开采工艺、储量(资源量)估算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等技术政策。编制人员中必须有一人具有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一人具有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采矿或地质专业高级职称,且熟悉煤矿开采工艺、安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等技术政策。编制人员中必须有一人具有采矿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一人具有地质或采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且熟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等技术政策。编制人员中必须有一人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一人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三年编制过大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单位、参与过红会第一煤矿地质灾害调查方面的单位优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白银市平川区晶虹宾馆一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发布。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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